“互联网+教学”的课堂教学改革已经成为时代不可逆转的趋势,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高校教学的深度融合。经研究,我校决定以学习通在高校课堂中的教学应用为基础,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移动教学大赛。各院系要按照大赛相关要求和组委会具体安排,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教师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1.以移动教学大赛为抓手,不断深化信息化教学研究与改革,完善信息化教学及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积极作用。
2.引导广大高校教师积极运用手机激活课堂,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模式,有效解决实际教学问题,增强教学效果,使教育者精心于教育,让受教者精心于学习。
3.探索高校移动教学的评价标准,完善移动教学的激励机制,营造移动教学的浓厚氛围,推动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
4.评选出一批优秀的移动教学课堂案例,供更多的一线教师借鉴与参考,助力本校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
二、组织形式
主办方: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承办方:超星集团
三、参赛要求
1.参赛教师本人必须为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限所授科目、职称与教学年限。
2.每位参赛教师可报多门课程,每门课程允许建立多个班级,评比时将以得分最高的1个班级为评比对象,即每位教师有且仅有1门课程的1个班级最后参与评比。
3.比赛周期为期三个月,期间不允许更换课程。
4.以学习通为主要教学辅助工具,在课前、课中、课后环节充分利用学习通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师生间的互动交流。合理选用数字资源和控件活动,创设学习情境,实施课堂教学,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方面有所创新,有效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较好实现学习通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期间可适当配合使用其他信息技术与信息化教学设备。
四、参赛约定
为保证大赛有序进行,大赛组委会针对所有参赛者制定如下约定:
1.参赛及获奖资格
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如若存在违反约定的行为或其他欺诈、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
2.内容要求
参赛者在使用学习通进行教学过程中不允许包含下列任何一项的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五、比赛流程
参赛教师无需报名,仅需下载安装学习通并加以使用,即可成为参赛者。参赛教师使用真实信息(手机号、姓名)注册账号,登录后请在“描述”中完善省份学校信息,填写格式为:省份/学校类别/学校名,如河北省/本科/河北地质大学,并完善邮箱信息,以方便后续沟通。(注:上述信息均为必填项,请各位参赛教师务必填写完整,否则将影响后续评分颁奖等环节。)
参赛教师登录后,在学习通首页输入邀请码(xxxx),加入“河北地质大学第一届移动教学大赛”小组,方可查看比赛相关信息(排名、培训等通知)。而未加入者,除无法查看比赛相关信息外,同已加入者享有同样的流程及标准。
(一)教师培训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线下培训,届时将于学习通大赛首页发布培训信息,请各位参赛教师及时关注首页动态。
(二)过程监控
大赛组委会将于在大赛期间实施过程监控,并开展一系列活动。
自课程开课之日起,大赛组委会每周六提取参赛教师的课程后台原始数据,按照组别分别考核教师每周对学习通资源以及各控件的使用情况。根据统计计算的分数进行排名,并按组分别评选出12名明星教师。名单将于下周周一在学习通大赛首页上公布,数据评价体系见附件1。
(三)考核评选
对参赛教师三个月来的整体学习通教学情况进行考核评审。考核将采取数据评比与专家评审的方式结合进行。
1.大赛组委会将于2019年1月1日提取参赛教师的课程后台原始数据,对其一学期的学习通教学数据进行评比,评审标准参照附件1。
2.大赛组委会将于2019年3月3日于学习通大赛首页上公布名单。
六、奖项设置
具体奖项设定如下:
奖项 |
数量 |
奖品 |
特等奖 |
1 |
Apple ipad |
一等奖 |
2 |
Kindle阅读器 |
二等奖 |
3 |
投影键盘 |
三等奖 |
6 |
无线蓝牙音响 |
优秀奖 |
若干 |
无线鼠标 |
七、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QQ群:871053618
附件1
数据指标评价体系
指标 |
计分方式(以班级学生人数100为例) |
资源 建设 |
在课程章节、资料中建设教学资源库,每上传一份资料,则计2分 如上传共30份资料,则得分为30*2=60分。 |
注:资料需具备丰富度,教师必须发布PPT、视频、图书、期刊、文本中任意三种以上的资源形式,否则不计分。 |
控件 使用 |
每发起任一活动(签到;投票/问卷;抢答;选人;作业/测验;任务;直播;评分;讨论;在线课堂;通知),则计3分 如发起了6次签到,5次选人,则得分为(6+5)*3 =33分 |
注:若参与学生人数小于班级人数的50%,则该活动(除选人活动外)无效不计分。 |
活跃度 |
教师发起的控件活动中(除选人活动外),学生的平均参与度 如发起的签到有98人参与,问卷有96人参与,抢答有90人参与,则平均参与度为(98/100+96/100+90/100)/ 3 = 94.67%,得分为94.67%*20 =18.934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三位) |
总评论数/班级学生人数 如发布的话题中,总评论数为200,则得分为200/100= 2分。 |
注:评论内容不得违背参赛约定中的内容要求,且必须与讨论主题相关,否则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