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语专业(本科—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河北,面向全国,培养适应国家和河北省地方经济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文化修养,系统地、全面地掌握捷克语语言基础知识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捷克语听、说 、读、写、译等基本功,了解欧洲国家历史、文化,培养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德才兼备的捷克语高级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我调节控制心理的能力, 具有扎实的捷克语语言基础知识,熟练的听、说、读、写、译的应用能力。掌握本语系的文学、历史、 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背景知识,了解我国国情和外事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能在相关领域胜任的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捷克语基础、捷克语专业听力、捷克语口语、捷克语阅读、高级捷克语、翻译基本理论与实践、捷克语文学、捷克语写作、捷克语口译等。